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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纪要∣水下考古与遗产保护实践

发布时间:2022-05-11  阅读次数:1338

讲座纪要∣水下考古与遗产保护实践

前言

 

中国有着近4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和丰富的内陆水域,其中蕴含着种类多样、数量巨大的水下文化遗产。这些水下文化遗产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大量珍贵的古代信息。随着大规模海洋工程、港湾建设开展及掠夺式水下盗宝行为泛滥,珍贵的水下文化遗产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如何看待、保护、利用水下文化遗产,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紧迫课题。

 

4月21日,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邀请了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技术总监、研究员孙键老师为复旦大学文博系师生分享他对水下考古的探索与思考。

 

▲ 主讲人孙键老师(杜晓帆 摄影)

 

 

01

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的文化遗产

 

人类很早就开始了水下探索活动,以获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进入封建社会后,统治者为了诠释政权的合法性,从而展开了一系列水下猎奇和寻宝活动,这就使得水下探索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查尔斯·莱伊尔曾经说:“在人类历史演进的过程中,海底聚集的人类艺术品和工业纪念物的数量可能比大陆上任何一个时期保存得还要多。”考古学家雷纳克也说:“古代世界最丰富的博物馆坐落在地中海的海底,然而这家博物馆却还无法进入。”

 

▲ 浙江千岛湖水下古城(图源:网络)

 

人类艺术品和工业纪念物包括了沉船、突然抛弃与偶然遗失品,以及没入水下的陆地遗物,当然,迄今为止,沉船还是最显著、最著名、最熟悉的遗址类型,占据了水下文物资源的绝大部分内容。

 

费尔南·布罗代尔说:“连接陆地的不是大海,是航海的人”,海洋占据了地球表面71%的面积,陆地只占29%的面积,在中国,陆地有960万平方公里,海域占据了400万平方公里。因此,探索水下考古,是非常有必要的。

 

 

▲ 重见天日的水下文物( 孙健提供)

 

 

02

早期的水下考古

 

 

自古以来,为了获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人们曾经在水下进行过活动。至少自秦汉以来,中国南海北部湾就有发达的珍珠产业,珍珠也是早期南海贸易的重要物品。

 

今天,许多地方都有打捞沉船的活动,意大利内米湖(Lake Nemi)沉船的打捞是这类活动的重要代表。19世纪中叶科学的考古方法在欧洲产生,考古学者也不断地寻找一种调查沉船的途径,但在常规的潜水技术发明之前,考古学者的工作对象只有淤陆中埋藏的沉船。

 

▲ 参加讲座的师生

 

1863年,恩格哈特(C.Engelhart)在丹麦的斯列斯威格(Schleswig)的尼达姆(Nydam)沼泽地(现属德国)中发现了4世纪的沉船,并按照陆地考古的方法进行了发掘和记录。在丹麦、挪威的沼泽地中,也不断发现9世纪北欧海盗的维京船。

 

有这样几个案例:

 

1. 意大利阿尔班卡沉船发掘

 

发现于1925年的一次捕鱼。1945年,捞贝潜水员确认了水深40米的船只位置及保存大量陶器。1950年,考古人员雇佣海洋观测船作业,由于没有计划,潜水技术不熟练和经费不足,在工作中使用戽斗进行快速排泥,虽然打捞出一部分文物,船体基本被放弃。

 

考古学家指挥的“采集主义”的工作方法备受指责。兰波古里亚进行自我批评后,提倡水下调查必须制作平面图,后来,这成为水下考古调查的一项基本原则。

 

2. 玛雅圣池调查

 

玛雅“赛诺提”泉水井,祭祀雨和水之神——恰克神。1904-1907年,爱伍德·H·汤姆森利用戽斗疏浚机和雇佣潜水员抽泥,发现了40个个体以上的人骨,金盘、面具、戒指、臂钏等装饰品及香料树脂、石器、木器、丝织品等遗物。1967年,墨西哥水下体育运动研究中心使用便携式潜水装备进行调查,仅4个月,打捞出水4000多件文物,但未对池底进行完善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参与人员之后也罹患了减压病,患有腿疾和耳疾。

 

3. 早期西沙群岛的考古

 

1987年,中国水下考古建立之前,工作形式以陆上田野考古调查为主,调查区域主要集中于广东沿海近岸滩涂以及西沙群岛部分岛礁等。1975年,广东省博物馆和海南行政区文化局对永乐群岛珊瑚岛、甘泉岛、全福岛、南沙洲等岛屿进行考古调查,发现了瓷片、石狮、石柱等大量文物,并在甘泉岛上发现有唐宋时期的居住遗址。上个世纪70年代,由广东省文物部门组织西沙文物调查,并在该地点请渔民打捞。出水铜钱400余公斤,在50米×30米的范围内,有数量极大的铜钱分布于海底,年代包含有唐宋元各个朝代,遗憾的是,考古工作者缺乏水下作业能力,对于出土文物所包含的信息未能完全提取,互相之间的关系更是不甚明了。

 

4. 新安沉船的发掘

 

1976年,发现于木浦市新安郡智岛西防筑里的道德岛。同年10月,文物管理局组成调查团,以海军的海难救助队为主进行打捞。此次打捞受到一定批评,因为潜水队无一人对考古略有所知,因此本次发掘被认为是以打捞文物为目的,对沉船在水下进行拆解,丧失了许多信息。

 

 

03

潜水方式的进步

 

经过文艺复兴时期(14-16世纪)及大航海时代(15-16世纪)科技进步的推动,对于水下世界的探索活动更加频繁,潜水工具也随之进步。

 

19世纪,随着盔式重潜装备的出现,人类对水底世界的探索进程加速。1837年,重潜出现(45M以内),是现代通风式潜水的雏形。1918年,德国古斯·基拜发明水面供给头盔式潜水。20世纪30年代,逐步完成由头盔、领盘、潜水衣等配套组件组成的通风式潜水装具,为水下进行施工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装备。借助这些初级的潜水装具,地中海及西欧海域的大量海底精美文物被发现,随之出现了收藏和鉴赏海捞文物的热潮,但科学的水下考古尚未出现,因为这些活动并不完全具备科学的目的和性质,而是以猎奇、鉴赏、收藏以及寻宝活动在水下的延伸和扩展。

 

▲ 1985年,英国寻宝人哈彻在中国南海南部发现荷兰东印度公司于清乾隆年间沉没的货船,捞取15万件青花瓷和125块金锭(图源:网络)

 

20世纪初期,头戴硬盔的原始管控重潜技术发明,并在沉船打捞上得到初步的运用。1900年,希腊组织调查安提基希拉(Antikithera)打捞60米深海底的中世纪沉船。1907年,英国对肯特郡赫尔纳湾的罗马沉船进行调查。20世纪40年代,法国海军军官雅克斯·库斯托与工程师E·米内发明现代轻潜设备——自携式水下呼吸器。

 

 

04

水下考古的诞生

 

 

当时常规轻潜技术为包括考古学在内的一切海底科学探索提供了最基本的保证,从地中海的古希腊贸易沉船,到瑞典1628年的“瓦萨”号战舰打捞出水,海洋沉船的打捞相继开展,但所有这些工作都是由专业潜水员完成的,而不是考古学者。

 

曾经,在考古人员不掌握潜水技能的时候,出现过海军的潜水员打捞沉船货物,并把沉船拆解,回去之后重新拼装。因此今天看到这条船,实际上所包含的信息还是有缺陷的。不同的案例都说明了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如果想把考古工作和遗产保护工作做好,作为专业人员,应该亲自去做水下工作,把水下工作作为自己的义务。

 

潜水设备的更新把进入水下的能力变得非常简单,通过二级减压器,任何一个人只要通过简单的训练和学习,就可以到水下去工作。通常只要花几天的时间,几千块钱人民币,就能够在水下工作。这个时期,很多的考古学家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去水下做工作。

 

▲ 孙健老师工作照( 孙健提供)

 

把一名潜水员培养成考古专家是很困难的,但是教会一名考古专家潜水工作相对来说是更容易的,这成为各国以后培养人才的方式。在这之后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美国著名考古学家乔治·巴斯(George Bass)登场,他开始亲身实践,并组织了一个专业团队。巴斯说:“把一个潜水员训练成考古学家或者建筑学家要花费数年的时间,而在亚赛·艾达的发掘中,我们对发掘队员的潜水技术只进行过一个多星期的培训,安全措施要求甚至比职业潜水员更加严格。”

 

巴斯于1960年在土耳其格里多亚角青铜时代沉船遗址现场指挥,并亲自完成潜水发掘作业。他亲自下去以后,整个专业团队按照考古学的工作和流程进行。这样就说明了两件事:一是潜水方式的进步,一是考古学家掌握潜水技能。两个互相关联事件的发生,宣告了科学的水下考古学的诞生,更重要的是考古学家开始考虑在水环境下如何提高考古资料获取的可靠性和系统性,以符合考古学的目的,以及如何改进设备、如何引进技术、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水下考古工作。

 

 

05

水下考古学与相关概念

 

1. 水下考古学的传播

 

从上个世纪60年代一直到70年代,水下考古在各个地区都逐渐展开了工作,比如1966年法国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成立,1973年英国成立海洋考古研究所等,不仅仅是在欧洲,也逐渐传播到亚洲。此外,一些专业的杂志期刊也随之出现。

 

2. 水下考古学的相关概念

 

水下考古学是考古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陆地田野考古向水域的延伸。它以人类水下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对淹没于江河湖海下面的古代遗迹和遗物进行调查、勘测和发掘,运用考古学所特有的观点和研究方法,作为认识问题的手段,并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研究的角度讲,水下考古学没有特别的理论方法,考古学研究的理论方法就是它的理论方法。

 

从调查探测发掘技术角度而言,因其埋藏环境的独特性,完全不同于田野考古技术方法,按工作流程可以分为线索收集、水面调查、水下排查、水下挖掘、水下提取、整体打捞。

 

▲ 整体打捞出水的南海I号船骸( 孙健提供)

 

水下考古学是英文Underwater Archaeology的直译,是相对于田野考古(Field Archaeology)而派生出的一个名词,其含义是对一切水域遗留下来古代人类文化遗存进行调查、发掘和研究的一门考古学分支学科。其研究不仅局限于考古学、历史学、人类学这些人文研究的主体学科,还涉及海洋学等自然科学,生产贸易学等经济科学,船舶、建筑、航海等工程科学内容。从某种意义上也是研究海洋文化的分支学科之一,涉及古代人类涉水文化的遗存部分,如古代船舶遗存及其所体现的造船、行船技术;港口与码头遗址及其所体现的航海文化、技术;古代外销物品、舶来品及其所体现的文化交流等。

 

水下考古学实际上还可以看作是田野考古学在水域的延伸,它的首要任务就是开展水下调查发掘工作,为此发展和形成了调查发掘的方法论,其中广泛应用了多学科相关技术,采用大量特殊的器材和设备,从而使水下考古学独立为考古学的一个分支。

 

水下考古作为田野考古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要求考古学者必须亲临水下从事调查和发掘,不能像 “捞宝者”那样仅雇佣职业潜水员,这一点与一般考古学具有相同的性质。

 

水下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埋藏于水下的一切人类文化遗存,沉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埋藏于水下”和“对象的多元”是两个显著的特点。水下考古学要遵循考古学的一般方法。在资料层面,水下与地面也有着紧密的联系。

 

2001年11月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31届大会上正式通过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公约》规定水下文化遗产是指至少100年来,周期性地或连续地,部分或全部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的遗存。

 

▲ 参加讲座的学生

 

3. 水下考古与其他学科

 

3.1 水下考古在考古学中的位置

 

随着各种人文科学理论及自然科学技术的进步并渗透到考古学领域,考古学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促进了考古学的多元化,水下考古学亦是其中之一。考古学分科现状复杂化的原因在于分科标准学术角度的不同与不断重叠,因人类文化活动空间的差别导致遗迹的埋藏环境不同,形成了水下考古技术与陆上考古技术的差别,不同时代的考古分支,不同国别的考古分支,不同文化类别的考古分支,不同的理论方法、流派的分支,不同操作技术的分支,其关系是相互交叉。

 

3.2 水下考古的其他相关学科

 

由此也使得水下考古学涉及到许多相对独特且多种科学的协作,才能促成对学科的完整理解。主要领域有:

 

文献史学:历史文献中有许多古代各族人民从事涉水活动的记录,是复原特定时空文化史的重要资料,如正史中所记载的历代航海港口航线与进出口货物等内容,中外船籍与海关档案资料等。

 

涉水人群的社区人类学:海内外的移民、殖民活动是重要内容,促成民族的融合、文化交叉,其物质文化遗存是考古工作的对象,而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新的民族文化现象,为社区人类学提供了一个有趣的研究领域。

 

航海民族志:海洋考古学者已经将目光转向在原始航海民族现存的海洋文化的调查研究中去寻求答案。

 

工程科学:要准确的把握古代船舶、港口等海洋考古实物遗存的内涵与意义,工程科学中的造船技术、港口建设与管理、航海技术等方面都是不可缺少的。

 

海洋科学是研究海洋的自然现象性质及其变化规律,以及与开发利用海洋有关的知识体系。船舶航海涉及海洋大气环流,潮汐海浪及水动力学等相关知识,应当对海洋物理学内容有所了解。
 

古代航海与造船技术:航海与船舶不可分离,没有船舶就不存在航海,因此广义的航海术包括造船术、史前时期的竹筏、木筏、独木舟,如八千年前的浙江跨湖桥独木舟。人类使用指南针最早的记录出现在宣和元年(1119年)《萍洲可谈》:“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则观指南针。”

 

船舶考古(Boat Archaeology):调查、发掘、研究历史上各类船舶实物及相关的遗存,复原古代船舶形态、造船技术及船货物质文化之发展史的海洋考古分支。船舶考古的核心是沉船考古,对象是考古发现的古代沉船实物,包括不同埋藏环境(水下、淤积陆地等)中的沉船。沉船考古不但要研究沉船船体本身的遗存,还要通过船货、用具等遗存的调查研究,探讨外销的或舶来的物质文化史、贸易史、经济史、船上社会等有关的领域。在中外考古发现中,都有不少古代船模和船舶图像资料,虽不属于沉船考古,但对复原研究古代船舶形态及造船技术发展史有独特的意义。

 

4. 水下遗产的保护原则

 

目前国际上关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本上都采用国家主导模式,也就是国家出资建立国家级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由政府直接管理保护,如西班牙的国家水下考古博物馆、法国的国家水下考古研究所、意大利的国家水下文化遗产监控系统、韩国的国立海洋文化产业研究所,以及中国的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合国大会通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至今已经有80多个国家加入,中国尚未申请加入,目前正在开展研究学习公约的工作。

 

自201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连续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遗产公约缔约国会议。

 

《公约》规定了原址保护、最小干预、尊重人体遗骸和祭祀性遗存、公众意识与教育等保护原则。强调了水下考古向水下文化遗产观念的转变;水下考古倾向于学术研究,侧重于调查发掘与研究;水下文化遗产倾向于遗产保护,强调政策与法律层面的介入。

 

原址保护的目的在于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护船体遗骸及部件,保护船货以及水下文化遗产所在的海洋生态系统与埋藏环境。

 

尊重人体遗骸和祭祀性遗存,例如,阿根廷马岛海域的18世纪英国皇家海军战舰斯威夫特号上,发现一名英国水兵遗骸,阿根廷海军为其举行了葬礼。

 

公众意识表现在允许并鼓励公众接触水下文化遗产,鼓励学校教育和体验活动。

 

06

中国的水下遗产保护实践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近400万平方公里的领海和管辖海域,以及众多的江河湖泊,航海历史源远流长。唐宋以来,中国大陆与海外诸国的往来一度很频繁,在我国辽阔的海疆,不断发现了历代的沉船遗存,揭示出曾经蓬勃兴盛的海上贸易活动。悠久的水上交通史留下了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分布在中国的领海和管辖海域的广大范围内。这些水下文化遗产数量众多,类型多样,价值巨大,保存完好,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天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重要依据,考古的进步使得人们对水下文化遗产有了更好的了解,但频繁的水下活动也使得这些珍贵的文物更容易遭到破坏。国家意识到了水下文化遗产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上世纪80年代,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起步。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广泛吸收了海洋学、生物学、环境学、工程力学、测绘学等诸多学科人才,成为展现国家综合国力和科技实力的重要窗口。

 

中国是世界上较早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专门立法保护的国家之一。1989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行,《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水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其行使管辖权。从法律上为我国水下考古的开展提供了先决条件。

 

中国遵循《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理念,逐渐从以抢救性水下考古发掘为主的单一工作模式,向全面普查科学发掘保护为主、惠及民众的水下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发展的方向转变。

 

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创立水下考古专业队伍,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水下考古工作正处于由单一的水下考古向全方位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过渡的关键时期。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在组织架构上表现出国家主导,地方支持,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特点。

 

在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开展较晚,但业已形成了“原址保护,整体打捞”等一系列先进的保护理念,通过对开展水下文化遗产普查,鼓励公众参与等方式,极大丰富和深化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外延和内涵。

 

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文化,已经成为沿海地区寻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关注点和增长点,尤其开发港口、建设跨海大桥、填海造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将在沿海城市大范围开展,从而对沿海地区加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提出十分紧迫的要求。

 

水下文化遗产具有文物价值高、密度大、分布相对集中、遗存范围大、与水环境自然因素密不可分等特点,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科学技术在水下考古和遗产保护当中起到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甚至是决定性的。我们以前通常会说,考古学家要能够做到水下工作,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今后也许更多借助科技手段来完成水下工作,这也是水下考古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

 

 

交流互动

 

刘朝晖:现在的学科发展不仅仅是水下考古,而是向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努力。即便是陶瓷,大家可能会非常关注沉船,但沉船里面其实也不是只有瓷器的,它还有很多的商贸物品。孙老师开头就讲,它其实不仅是考古的一部分,还有背后的人,这正是我们现在特别关心的。我们在研究外销瓷时会牵涉到沉船,也会去关注背后的故事、它的航线,还有那些从事贸易的人。

 

孙老师的报告让我们认识到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水下考古不仅仅是考古,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研究,它跟现在的研究同样是一个思潮:必须把物和环境结合起来做探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的研究、考古学的研究、历史学的研究,都需要将物质和非物质结合在一起,它们是一个整体。

 

徐洋:想了解一下目前水下考古的方法论,比如说像田野考古地层学的方法论。

 

孙键:这个特别有意思,水下到底存不存在地层?通常我们认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比如说沉船,特定环境下的沉船往往是一个时间点。沉船从沉没的那一刻起,时间就凝固了。在复杂的海域,沉船也存在不同的叠压现象。沉船的过程往往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沉船沉没下去的时候,会对周边的地质结构造成影响,尤其是接触到泥的时候,比如说会造成泥的溢出现象,或是潮汐所导致的搬运情况(海水正常情况下存在着潮汐现象,并且每天会有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

 

沉船本身也会对周围的地质环境造成影响,最后形成一个相对个体的地质结构的小环境,这种小环境也是值得我们去注意的。比如沉船的埋藏机理是怎么形成的?南海 I 号发掘时我们刻意做了剖面结构,发现海洋生物在不同的时间段对沉船的影响。包括沉船的货物里面有非常现代的东西,比如麻将、清后期的碗,它们是存在穿透现象的。考古当然有一些复杂的环境,这些复杂的环境在没有能见度的时候,无法进行观察,但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在我们可以做到的情况下,应该去做这方面的工作。至于说特别具体的,比如陆地的方法论和具体的工作技巧,是有一些区别。但是,它的原理和方法论,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王一飞:我们之前做东亚地区海上丝绸之路的一些相关研究,发现大家现在关注的还是沉船,更偏重物质。我们在研究海上丝绸之路形成的时间,可能会有文献记载以前的时期。水下考古有没有办法帮助我们去确定这些文献记载的真实性?或者是航线的大概走向?

 

孙键: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说。第一,考古本身有证史和补史的作用;另外,很多研究是要靠考古学来提供材料,尤其是没有文献之前,比如说像跨湖桥一直都有出土,说明大概8000年左右,人类已经具备了简单的航行能力。实证材料是需要考古资料来解决,比如早期的文献《尚书》《越绝书》等里边都曾经提到过类似的文物概念,所以海丝文献也需要通过考古来解决。

 

至于海上丝路之路,现在的这个年代就太早了,远距离的航海,靠划桨、靠人力、动力肯定不可行,它需要靠风帆。中国使用风帆一般认为是始于战国时期,明确的文献记载是在汉代,所以要是特指东亚地区,海上丝绸之路的年代比较往后一点。

 

新石器时期交航有可能是有的,比如造独木舟。这个在不同地区,包括在两河流域都有发现,但这只能说明是文化的传播,至于是不是人类有意识的进行贸易,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有关海上丝绸之路,我觉得到不了这么早。

 

江明圆: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按照世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是要至少100年。我国这几年对致远、经远舰进行发掘,并于2015、2018年入选十大考古发现。我想请问按照国际定义年代的一些沉船,与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是怎么看待的这些发掘?

 

孙键:实际上“至少100年连续或不连续”的后边还有一句话,就是文物的认定与重大历史事件有关,就是说这不是绝对的一个时间概念,而是比较宽泛的。近代战舰,在国际上的划分也没有100年的绝对值。到今天为止,二战的克鲁特和瓜达尔卡纳尔都已经被列为文化遗产。我们在2010年亚太地区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大会上都提到了这个问题。它不是一个绝对的时间概念,只要能够跟人类活动产生过重大影响的都可以算。

 

杜晓帆:孙老师给我们同学展示了非常广阔的新天地,完全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

 

▲ 文博系杜晓帆教授

 

孙老师讲座的第一张PPT上,地质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说的那句话,“连接陆地的不是大海,是航海的人”,我感受很深。我们一直强调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人,其实所有的东西都是跟人有关联的,包括地质学。今天的讲座为我们的专业增进一些见解和有关方面的思考。兴趣多一点,更广阔的学习,吸收更多不同领域的知识,对我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 参加讲座师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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